老牌知名歌手韩磊摊上事儿了?
前经纪人公开举报韩磊
9月28日,微博认证为“中视金鼎(北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官微@中视金鼎传媒发布关于歌星韩磊税务问题的严正声明。
声明称,自2013-2018年以来公司执行董事秦烺作为歌星韩磊的经纪人在代理其个人经纪业务期间为韩磊签订了大量的商业合同。但由于韩磊个人原因本公司与公司执行董事秦烺也早于2018年4月已终止与韩磊的所有合作。
本公司于2020年底-2021年进行了内部审计核算。发现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作为纳税人韩磊存在着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在此本公司已将部分整理出来的材料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了举报。同时更多的材料也正在整理之中。在此我们也特敦促歌星韩磊尽快到税务机关补交应缴纳的个税税款。真正做到与德艺双馨相匹配的艺术家!
此外,这家公司还声称自己已经准备好证据资料,而韩磊的前经纪人秦烺则直接声称,韩老师的偷税漏税总额高达了上千万元,合同中更是显示了韩磊演唱一首歌需要85万。秦烺表示如今证据确凿,只要假期一结束其就会向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天眼查app显示,中视金鼎文化传媒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旗下股东为秦烺、付凤和韩钢,其中,持股比例54%的秦烺目前仍为“中视金鼎传媒”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韩磊方回应:偷税漏税的是秦烺
未能安排好税务问题为第一责任人
在收到消息之后,封面新闻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韩磊方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在秦烺指出韩磊偷税漏税的情况之后,他去了解了一下情况:“ 我看了一下,明显是秦烺偷税漏税啊,怎么是韩老师?这上面写得很清楚,他既然是委托人,他就要安排好含税收入中的税务问题。出现了问题,他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合约里的钱没有直接给韩磊老师。”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秦烺实际上并非韩磊的前经纪人,他与韩磊并没有签订书面的代理合同,而且对方举报韩磊偷税漏税,是因为两人曾经发生演艺代理纠纷,秦烺有借舆论施压的嫌疑:“ 对方官司输了,现在就来随便发舆论。他说他跟韩老师没赚到钱,还亏了钱。他傻吗?五六年时间,没有钱还跟着工作?那他的车子和别墅的钱是怎么来的?”
今年53岁的韩磊在歌坛堪称实力派,据豆瓣电影介绍,韩磊1991年开始踏入中国流行音乐界,1991年7月韩磊参加了北京举行的《新人新声》大型演出,他酣畅豪迈、洒脱不羁的演唱方式感染了所有在场观众,也因此他在中国流行乐坛开始崭露头角。在接下来的二十年中,韩磊演唱了近五百部的影视剧主题曲,以及许多红极一时的单曲,其中包括《向天再借五百年》、《天上没有北大荒》、《走四方》、《最后的倾诉》、《天蓝蓝海蓝蓝》、《实心的汉子》、《爱情飞蛾》等歌。
税务总局正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检查
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其中,《通知》提出,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通知》发出后仅10天,9月28日,税务总局就公开曝光了相关案例,表明近期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有所收获”,反映出税务部门的监管效率与力度,也说明文娱领域仍然存在扰乱税收环境的情况。税务总局已明确,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
除了定期检查外,《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还提出,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其中,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同时,《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文旅部拟规范演出经纪行为
9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从严格主体资质管理、规范演员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做好粉丝正面引导、共建良好演出生态等5个方面内容。
在严格主体资质管理方面,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纳入演出经纪机构管理,明确相关罚则。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对其从业活动中的严重违规行为,明确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其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在规范演员从业行为方面, 要求演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压实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以及演员经纪从业人员对演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演员自律自查工作制度,保障演员尤其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
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 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加强演出活动的内容管理,树立正确审美导向。对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明确要求其配合行业监管、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等管理要求。同时,对演出活动内容违规以及假唱等行为,明确相关罚则,进一步加强监管。
在做好粉丝正面引导方面, 要求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加强对粉丝应援行为的正面引导,做好演出现场管理,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共建良好演出生态方面, 分别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提出政策扶持、执法检查、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等要求,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构建积极向上、繁荣有序的演出生态。
综合自国家税务总局、封面新闻、微博公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