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搭建新时期江苏医保改革的“四梁八柱”。未来5~10年,江苏医保制度怎么改? 3月18日,江苏省医保局副局长相伯伟对群众关心的医保改革问题进行解读。
相伯伟表示,《实施意见》将江苏医保改革发展目标分未来5年和10年“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基本完成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实现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便捷、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
医保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谈及江苏在药品耗材招采使用改革方面还将落实哪些举措,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时,相伯伟表示,通过建设省级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推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采购,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阳光议价、公开交易。此外,强化与医疗机构的联通联动,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平台,实现招、采、配、用、管全流程监测。
“群众对公共服务满不满意是衡量医保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相伯伟说。至2020年末,江苏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7967.7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8.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值得一提的是,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覆盖,2020年双向直接结算66.02万人次,结算金额120.64亿元;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现,2020年,双向直接结算130.9万人次,结算金额3.4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 示范点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四化”“四最”水平,做强做优“江苏医保云”,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更广更快更优服务。
相伯伟表示,下一步,江苏医保部门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