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8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今年1月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是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化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高峰表示,《办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商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二是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