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简单理解文化产业的支柱作用,支柱产业绝不是所谓的‘5%’”。1月16日,第二届中国文化经济学术论坛暨文化和旅游企业品牌年会在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宋洋洋,谈及了文化产业发展需要重视的几个经济学常识。
“文化特别特殊,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还有文化规律、技术规律和经济规律。”他认为,在传统的文化产业统计当中,文化事业的文化属性远远高于经济属性,而且文化事业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身也不是盈利,是公共产品。
“但是,(文化)在创造国内生产价值和拉动就业层面具有一定经济属性,虽然不充分,宏观统计口径当中还是作为政府消费纳入到统计当中,而且是以支出法计算,事业和产业同样属于文化经济的范畴。”
他指出,文化产业作为经济形态,其经济规律整体挖掘和梳理是比较粗浅、比较原始的状态。以前大家认为文化不是经济部门,是公共、事业等部门,“现在完全不一样,文化强国和科技自立自强是两个核心目标。”
他强调,不要简单理解文化产业的支柱作用,支柱产业绝对不是所谓的“5%”。支柱产业最早提出来是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里,首次提出文化产业到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产业一定是现在的支柱产业。”他强调,第一,文化在价值观层面凝聚社会共识,是中国人民所谓社会最大公约数的导向;第二,文化现在的作用不仅仅说是数字文化产业,更重要是文化已经赋能到实体经济。
宋洋洋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支柱产业是对一国经济综合性的拉动和发展。“我觉得毫无疑问,在内循环中,文化产业是国家重要的支柱产业。”他还进一步指出,在外循环角度,文化产业长期以来还是“缺位”的,还是离所谓的支柱产业差很远,这可能是未来特别需要重视的部分。
谈及新基建加速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他表示“文化产业进入下半场,数字文化产业转型就是从消费互联网往产业互联网的转型,产业互联网其实是跟新基建高度匹配的。”
当日,他还谈到其他几个在文化产业发展中需要重视的经济学常识,包括低边际成本、文化产品公共物品属性等。
第二届中国文化经济学术论坛暨文化和旅游企业品牌年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指导,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文化品牌评测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旨在推动中国文化经济问题的研究和交流,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文化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