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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再把茶颜观色告了!饿了么起诉饿了吗获赔1万元

2021-01-06 18:29:3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打卡一杯“茶颜悦色”奶茶,是很多消费者到长沙的标配。

2020年4月,茶颜观色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茶颜悦色,但被法院驳回。据中国庭审公开网,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

“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

公开信息显示,“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后双方陷入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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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商标网,“茶颜悦色”商标最早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茶悦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在35、43、30类商品和服务上注册。

而“茶颜观色”商标于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2018年,该商标几经转手,由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

洛旗公司认为,“茶颜观色”商标早在2008年就获得注册,被告茶悦公司多处使用了与原告“茶颜观色”商标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茶颜悦色”字样,所以构成商标侵权。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于2020年4月8日作出判决,认定“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主要有:

一,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核定使用的范围与“茶颜观色”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不同,其商标主要是识别商品来源,而非标识服务来源,未超出其核定使用范围。

二,从商标本身的近似程度来看,“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虽仅一字之差,但图片、图片与图片在字形、含义及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

三,“茶颜悦色”于2013年12月开始使用,已经成为长沙、湖南乃至全国颇有名气的“网红”奶茶。而“茶颜观色”于2017年开始推广,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明显较弱。

四,“茶颜悦色”起识别作用的既非“茶颜”,也非“悦色”,而是“茶颜悦色”这一整体。

综上,两注册商标不相近似,不易混淆,茶颜悦色不侵权。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岳麓法院认为,该商标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

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引来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茶颜悦色”商标也因此获得了独特性、显著性。

岳麓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不正当竞争”案

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

原告茶颜悦色认为,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新开店最长排队时间长达18小时,受到全国知名媒体甚至国际媒体报道,足以认定原告方具有极高影响力。而被告方使用与原告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属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在长沙开设的茶颜观色奶茶店,是在原告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被告在后使用商标,应负有避让义务,但被告完全未履行。

茶颜观色答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与原告近似的装潢装饰。即使与原告存在相似元素装潢装饰,也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而茶馆装饰仕女图亦是有权利基础。

此外,被告还认为,“商品装潢和服务装潢是两个概念,在此前商标权纠纷的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提供的是商品,不是服务,所以不构成对被告43类商标权侵犯,在本案中,却又认为自己提供的是服务,认为被告假冒了原告服务装潢,这是完全矛盾的。不能原告什么好处都占了。”

双方质证显示,茶颜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份关门。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延伸】饿了么起诉饿了吗,获赔1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12月30日,饿了么关联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起诉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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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9427元,律师费10000元、打印费573元,以上共计50000元。

被告辩称,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且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于2020年9月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近年来,知名公司遭遇搭便车、傍名牌类商标维权事件变得极为普遍。

此前就有今日头条起诉餐饮品牌今日油条,另外也有海底捞起诉河底捞餐厅的闹剧,海底捞更是在败诉后一口气注册了263个商标。

2020年8月,海底捞起诉了一家名为“河底捞”的餐馆,海底捞的理由是,河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非常形似,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等。

但河底捞则认为,河底捞与海底捞文字商标是不是相似,要从读音、形象、意思来进行对比,而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样。因此两者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

最终,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直接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