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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征求意见 对标“高水平”构建制度“四梁八柱”

2021-01-05 06:30:03来源:上海证券报

“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下称《草案》)全文首次公开,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国家分步骤、分阶段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多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草案》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地位以及海南在进口关税等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未来都将有法律制度的依据和支撑。

保障自贸港建设有法可依

本次《草案》的发布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据悉,《草案》分为八章,包括总则、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附则,共56条内容。

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草案》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作出规定,确立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

在备受市场关注的财政税收制度上,《草案》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逐步简化税制,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同时,还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此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年度考核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

在海南师范大学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中心主任刘锋看来,《草案》的发布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建设的前提,也是把海南打造成为全球开放新高地的“规定动作”。

刘锋表示,从国家层面为海南地方单独立法,为今后海南打造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构建海南全岛“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海关特殊监管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张湧认为,《草案》第一次明确赋予一个省具有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原则上都将依法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使相关权限。这是系统性的放权授权制度安排,将极大拓展海南自贸港的改革空间、发展空间,也对海南省级政府履职能力、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提出重大考验。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草案》还对实现中央总体方案规定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几条极为重要的保障举措,包括人才、区划调整、土地、金融、风控、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长期性。“《草案》高度强调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自贸港制度创新不是为改革而改革。”张湧对记者表示。

例如在综合措施中,《草案》提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应当在竣工前每年征收出让土地现值一定比例的土地闲置费。海南自由贸易港还将积极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新模式,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

在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方面,《草案》指出,要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建立更加开放的航运制度和船舶管理制度;优化航权资源配置,提升运输便利和服务保障水平等。

“作为口岸的经营者,海峡股份深感肩负的使命与责任,一定努力提升港口及客滚运输船舶的各项硬件与软件,全力保障货物与人员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便利化。”海峡股份总经理叶伟告诉记者,《草案》提到的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也将为公司西沙旅游航线等新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对于《草案》中再次明确的“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海南橡胶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有大量的优质土地资源,具有较高综合开发利用价值,将努力抓住这次立法契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土地优势,为自贸港建设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