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指出,虽然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逐步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治理不科学、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治理实践尚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个人以为,基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现状,开展专项行动是非常有必要的。
今年10月份,高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第一项为“总体要求”,第二项即剑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这凸显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
此次证监会的专项行动主要聚焦三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以及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等。三方面重点任务各有所指,也各有侧重。证监会欲用2年的时间,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不妨拭目以待。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其实已喊了许多年。但从现实案例看,沪深A股众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显然不敢恭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不明确的有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履行诚信义务,不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有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运作不规范的有之;上市公司肆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有之。此外,上市公司内控机制形同虚设,信息披露质量差等问题也较为普遍。
而且,A股上市公司往往还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客观上这一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与投资者保护。更有甚者,某些上市公司董事会上还存在“一人独大”的现象,几乎所有重要事项都是一人说了算,这类上市公司其治理问题也尤其突出。
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抓好“关键少数”等,个人以为,这些措施无疑是非常必要的。此外,还可从三个方面着手完善,以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而董事长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行董事长责任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董事长责任制能够促使董事长重视公司治理问题,也有利于各项事关公司治理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公司水平将大有裨益。
提升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同样不可或缺。现实案例中,许多投资者只关心股价的涨跌,而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漠不关心,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某些相对控股的大股东,能够在上市公司中肆意妄为,与广大中小投资者不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也是分不开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既能对大股东产生影响,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此外,建立上市公司治理考核评分机制,并与其再融资、并购重组挂钩,亦是可取的选项。目前券商考核实行的就是评分机制,根据评分的多少,划分券商的等级。公司治理考核也可借鉴这一机制。如果公司治理考核评分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可限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启动并购重组。这一举措显然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作者系财经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