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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激励机制改革持续升温 11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

2020-10-29 21:29:08来源:证券日报

“激励机制是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的动力源泉。”10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上表示,下一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双百企业”要在逐一梳理评估的基础上,用好用足现行的股权、分红权、员工持股等激励政策,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进入攻坚阶段的国企混改来说,此后其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是如何有效加强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而建立差异化的股权激励机制,无疑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和创新力,保持企业稳定发展;当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实施中长期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制度,通过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稳固的发展战略关系,亦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央企实施股权激励提速

首批央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企业中国电研总经理陈立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一家转制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可以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此前,尽管中国电研给予科技人才的奖励激励待遇并不差,但若横向比较来看,相对于外部一些民营企业所抛出的较高比例股权激励措施来看,坦白讲,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人才流失有所加速。

“当然,我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峻性,所以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中国电研自纳入央企首批员工持股试点后,从如何操作、谁来持股、如何分配、怎么持股、怎么流动、怎么管理等六方面,为公司‘量身’设计既合理又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据陈立新介绍,目前,中国电研结合员工持股政策规定,已按照30%比例确定持股员工规模,并且科研业务骨干在全部持股人员中的比例接近90%。

而从效果上看,改革后的中国电研不仅在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上实现大幅增长,其科技人才的离职率更是从2016年的10.5%下降到2019年的5.7%,在这一过程中甚至还出现流失人才回流的情况。

李红娟表示,整体上看,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磋商,不仅符合高技术企业降低激励成本的要求,它还能够提供分享公司潜在收益机会,形成高技术企业发展的内部协同机制,进而吸引和留住高素质技术人才,激励员工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从而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提供发展动力。

无独有偶,央企中国建筑10月24日发布公告称,将以76.6亿元的回购资金上限,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5亿股、不超过10亿股,作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票来源,用于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等。

《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28日16时,以预案公告日期为准,A股共有581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份回购预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从组织形式看,包括24家央企上市公司、18家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结合此前记者从国资委获悉的数据,截至目前,共有11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

在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汉锋看来,此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比例较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机制不畅,随着去年国资委正式对外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目前国企改革的推进情况来看,预计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实施股权激励的占比有望得以进一步提升。

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或为“尖兵”

尽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尚未正式对外发布,但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文件中已明确提到,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作为推进改革方案全面落地的重要载体之一,翁杰明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上表示,要支持“双百企业”积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骨干员工跟投等激励方式,更多采用增量激励,引导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为企业创造更多增量价值,形成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良性循环。

当然,不只是“双百企业”,在9月2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翁杰明亦表示,“科改示范企业”要在深化混改的同时,努力开展差别化激励。要在考核约束上更加侧重创新导向,不宜“一刀切”式套用国资委对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而应更加侧重对科技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市值提升等方面的考核,努力实现激励与约束、考核与分配相协调、相适应、相匹配。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宏观首席分析师叶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正式启动,包括“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无疑充当了改革方案全面落地的重要载体。

叶凡进一步表示,“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作为各行业中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企业,对改革创新有较强的积极性,在这类企业中加大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可以加快企业自身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在这类国企改革专项工程中率先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并总结经验,有利于在之后全面推广,最终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形成一套新形势下系统化、规范化的激励机制,进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潜力,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与质量。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称,今后一段时间,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国资委将推动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国有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