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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调低:公共领域应用比例从100%降至80%

2020-10-10 21:30:38来源:经济观察网

10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这份文件是我国面向2021-203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政策,其征求意见稿在去年12月份发布。截至发稿,最终版的文件还没有对外公布,但会议就产业的发展提前释放了四个要点。其中提出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在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公共服务领域一直以来是大规模推广的切入口。上一阶段的纲领性文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就提出,“在大中型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不过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而根据此次会议信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或将针对相应领域提出80%的推广比例要求。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时隔近一年,这一要求要低于征求意见稿里提到的100%。2019年12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公用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比例一步拉到100%也不太现实的,在气候极其寒冷或极其炎热地区或充电设施还很缺乏的区域,还需要一个过渡时间,让新能源车产品更加完善、充电设施分布更广泛,能满足各种使用场景时,再将这个比例增加到100%。”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梅松林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调整后的比例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另一位行业分析人士则告诉记者,比例的调低或许也考虑到了地方政府完成目标难,面临较大的补贴财政压力有关。

即使已经释放了调低目标比例的信号,业内人士仍期待最终的政策细节对完成目标提供更大的可操作性,“80%只是一个设想而已,目前还没看到具体的规划,到底是哪个细分市场要到80%,不同细分市场的情况不一样。”上述行业分析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建议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等不同的领域制定不同的目标和条例。不过,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相关条例尚没有细致到各大细分市场。

在中央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制定目标前,区域性的政策早已出台。例如,2017年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就要求,北京市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其他城市积极推进出租车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车。2018年,西安市发文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2019年底,武汉市发文要求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通勤车等社会用车原则上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不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程度与充换电等补能设施的同步建设有关,近十年来,我国车桩比虽然已经优化至3.4:1,但距离1:1的目标依然有较大的的差距,尤其是下沉市场布局仍较为匮乏。今年年初,充换电产业迎来了新基建、补贴等利好政策,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拉动下沉市场的充换电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模。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一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相比征求意见稿,此次会议传递出充换电网络建设的相关内容有几处重大调整,包括“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等,这些在征求意见稿中都是未曾出现的。梅松林认为,对快充的强调也是更加贴近市场的调整,“绝大多数用户会选择公共充电桩的快充。如果慢充电桩建设过多,会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而强调加快形成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也被认为将填补当前产业布局的短板。

除了强调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以及加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外,会议提出的四大要点中的另两条为“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以及“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以及“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制定的目标,2020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要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目前的市场情况距这一目标尚有距离。即将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则没有提出具体的产销数字目标,但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59.6万辆,占整个汽车市场销量比例仅为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