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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R转换大限将至 中外资行加速备战

2021-05-27 21:29:47来源:第一财经

距离2021年年底LIBOR(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转换的大限越来越近,即使是最不情愿的观察者现在也意识到,问题已不再是“是否”或“何时”转变,而是“如何”处理这一转变。中外资银行都在加速行动起来。

中外资行都在行动

日前,中国银行、东方汇理银行(中国)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外汇交易系统达成了挂钩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和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R)的USD/JPY货币掉期交易,通过交叉货币基差掉期更有效地体现不同市场的预期,便于市场参与者进行跨币种风险对冲,同时进一步推进境内外币市场接轨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支持新基准利率的运用。

至此东方汇理银行(中国)已与中国银行完成了5笔SOFR相关的首笔交易。在内地银行中,中国银行相对走在了与SOFR相关的转型和对冲业务的前列。

CFTES方面表示,2020年4月,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掉期、外币利率互换等交易品种中的外币端增加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境内美元同业拆放参考利率(CIROR)、英镑隔夜指数平均值(SONIA)、欧元短期利率(ESTR)及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R)等新外币浮动基准利率,为市场参与机构有效管理外币利率风险提供进一步支持。

LIBOR作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牵一发而动全身,然而其被新的无风险隔夜利率取代已不可逆转,不论中资行、外资行都面临较大挑战。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就表示,境内一些银行开展了基于LIBOR定价的美元等外币业务,因此同样面临基准利率转换问题。

除了外币与美元之间的互换交易,早前外资行也进行了人民币与美元的交易。例如,去年9月11日,渣打银行中国完成了首笔基于SOFR和人民币存款类金融机构间7日债券回购利率(DR007)的交叉货币互换交易。央行曾于8月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明确了将培育DR作为人民币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这是白皮书发布以来市场首次以DR和SOFR作为人民币和美元的基准利率进行的交叉货币互换交易。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多家金融机构被曝出操控LIBOR丑闻。此后,以LIBOR为参考利率的银行间拆借交易量急剧萎缩,银行筹资途径已从同业市场转移至回购、债券等市场,LIBOR的市场基准地位逐渐丧失。此后,用基于真实市场成交的新的无风险利率取代LIBOR成为全球、特别是美国监管部门力推的一项改革措施。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宣布,2021年以底后将不再强制要求报价行报出LIBOR。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推进基准利率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替代基准利率的遴选工作。例如,美国、英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选择了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英镑隔夜平均指数(SONIA)、欧元短期利率(€STR)和日元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TONA)。

LIBOR转换挑战仍较大

多家外资行的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LIBOR转换的挑战仍然较大。

之所以有诸多“不情愿”,是因为转换涉及了太多棘手的问题。据记者了解,挑战在于几方面——一是除了LIBOR的“接班人”SOFR,似乎美国方面还在酝酿新的“候选人”;二是截至去年底,与SOFR挂钩的金融产品规模发展迅速,整体已达3万亿美元,但对比LIBOR背后约150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仍然是小巫见大巫;三是不论各大银行发行了多少新增产品,但挂钩衍生品的底层存量贷款才是关键,如果客户贷款不能如期进行切换,跟着贷款的衍生品就难以转换,一切都成了无稽之谈。

除此之外,在法规方面的问题也难以忽视。一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利差调整方面,国际掉期和衍生工具协会(ISDA)已经明确了利差,但中国银行间交易协会(MAFMII)还没有正式发布,因此在协议方面也对中国提出挑战,“未来是签署总体协议,还是双方互相来签署,目前都还是未知数”。

“银行似乎都在拖,想等到最后的一刻,因为挑战的确不小,涉及的方面太多。” 某中资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不过,随着各界不断摸索,一些趋势逐步清晰。有外资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例如,目前虽然SOFR也有不少“竞争对手”,所谓信贷敏感利率,但这些利率能否具有代表性,市场仍抱有不少疑虑。目前SOFR已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2020年发行的浮息票据中以SOFR挂钩已经超过了LIBOR挂钩,以挂钩SOFR的衍生产品交易呈明显上升趋势,且流动性很好。未来SOFR利率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中资行和外资行都处于加速备战的状态。中资行人士反馈,国际市场的规则已经在逐渐成熟,而境内市场的参与率还过低,产品定价能力、 风险识别能力、相关系统配置等都需要时间来培养,希望境内同业尽早躬身入局,提升应对能力。

外资行面临的挑战也不小。外资行一直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以IBOR(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参考利率的各种金融产品,目前各国推出的新基准利率体系与IBOR存在较大差别与不确定性,转换时间表和具体要求也有差异,这就要求外资行在当地分支机构与总行之间进行密切配合,对银行的交易簿记、估值、风险计量重建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一些外资行已经在总部成立专门的IBOR转换项目组,在各个地区设立专门的联络人,为转换做准备工作包括系统升级和流程调整。同时,也开始逐步减少提供以IBOR为基准的产品,对现有的IBOR合约与客户及交易对手进行沟通,进行合约修正,确保其包含足够的备用条款。银行也在积极提供客户有关培训、风险揭示与交易变更安排,帮助客户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