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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动态调整 制度红利加速释放

2020-12-24 15:30:33来源:中国商报

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新版负面清单共列入事项123项,较2019年版清单减少了8项。

我国已连续三年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瘦身”,本次修订新版负面清单放开3条事项,包括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删除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等14条管理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总体精简的趋势下,新版负面清单还增列少数事项和措施。比如: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这说明,我国在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同时,也要求公平,以实现准入的平等。

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要逐步精简,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营商环境的改善不只是“负面清单”减的过程,还是一个制度建构的过程。在我国经济不断转型中,需要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得企业准入后有更好的发展,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事实上,负面清单增减的主要依据是看有没有法律依据,不论增减,都应该有法可依。负面清单修订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双向调整。本次修订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本次负面清单“减多增少”,实现双向调整,但总量越来越短,更加严谨规范。同时也预示着未来我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将在整体削减条目的趋势下,会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保持动态的双向调整,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这是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利益关系调整的有效举措,也是对外商经营、投资保护等方面存在不足的及时修复。

随着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营商环境改善将充分释放制度红利,也将给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面对当下国内外复杂的形势,用更便利的市场准入和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激发国内市场主体和国外投资者的积极性,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