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浙江之后,又一省份完整披露中小行专项债发行方案。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城商行的资本金。
根据披露信息,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信用评级为AAA级,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分年偿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6年至第9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到期偿还剩余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专项债募集资金将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间接入股等方式注入新设立的银行。据悉,该公司是由山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山西省财政厅。
而对于这家新设立的银行,山西省在相关公告中透露,其由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城商行合并而来,目前名称待定,但有报道称,这家合并后的银行名称为山西银行。
在退出方式上,山西省专项债募集资金注入“新城商行”后形成的股权,将通过市场化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退出资金用于专项债的还本付息,如计划长期持有,将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本专项债本息偿付。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报告显示,本期债券利率假设为3.70%,则存续期间共需支付利息45.29亿元,需偿付本金153.00亿元,由此,债券融资成本合计198.29亿元;同时,债券存续期内,上述项目预计形成可偿债资金233.01亿元,项目可偿债资金对融资成本的覆盖倍数为1.18倍。此外,债券存续期第6年和第10年将分别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该行股份,预计可获得股份转让收入116.1亿元。
除了山西,12月25日,浙江省也将发行一笔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再加上月初广东省专项债的发行,12月将有3个省份的专项债落地。比较来看,3个省份均采用了通过当地金控间接入股银行的方式来补充资本金,其中,山西省规模最大,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是100亿元和50亿元。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称,这种通过一个专业化资金运营主体对中小银行进行市场化“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助于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地方政府“投资”风险,预计接下来各地省市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复制这种模式。
未来还将迎来一批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公开信息显示,今年11月,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共计惠及18个省份。截至目前,除了上述3个省份外,披露发行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计划的省份还有陕西省、四川省和内蒙古。其中,陕西省表示将专项债主要用于农商行补充资本,内蒙古则选择了3家城商行和8家农合机构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