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先后落地,改革第三步——全市场注册制将适时稳步推进。注册制之下,企业发行上市效率明显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也稳步提升。后续改革将继续坚持三个原则,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推动各方主体归位尽责,提升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为资本市场引入源头活水。
相关报道:
孙念瑞:上市公司监管要做到“提高一个认识”“把好两个关口”“解决三个突出问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上市公司监管要做到“提高一个认识”“把好两个关口”“解决三个突出问题”。
孙念瑞介绍,提高一个认识即对公司治理的认识要有所提升。把好两个关口即要把好资本市场入门关、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机制。解决三个突出问题即以“依法监管,分类处置”政策为契机,打好清欠解保攻坚战;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稳妥压降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将全面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是真实披露信息、稳健合规经营的根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双轮驱动”,全面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用1-2年时间,一方面,督促公司和“关键少数”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另一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体系,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推动上市公司形成长效机制。
证监会:下一步将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机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存量、出清不良资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
他介绍,2019年以来,证监会将完善退市制度作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2020年,已有29家公司触及退市指标。近两年强制退市共25家,超过了2006年以来强制退市数量的总和。退市本身并不是目的,关键是要解决存量上市公司问题。
证监会:落实“零容忍”要求 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五次召开会议,强调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从严查处了康美药业、獐子岛、康得新等一批市场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案件。从近年来执法案件特点看,证监会已将越来越多的执法资源用于查处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类案件,监管执法威慑力逐渐提升。此外,今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后,违法责任大幅提高,罚金上限从最高60万提高到2000万;《刑法》修订也将对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罪提高刑罚,并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责任。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单位,用好用足法律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形成立体追责体系,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
孙念瑞: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打好质押风险化解攻坚战“下半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原则,会同银保监、各级政府部门,加强风险监测,推进场内和场外一致性监管,畅通风险化解渠道,打好质押风险化解攻坚战的“下半场”。
截至2020年9月底,涉及质押的公司家数占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已降至68%,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从高峰时的702家降至380家以内,风险化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证监会:以“分类处置”政策为契机 打好清欠解保攻坚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海口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以“分类处置”政策为契机,打好清欠解保攻坚战。近两年,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现象“死灰复燃”,影响着上市公司资产安全和市场诚信文化,必须严肃查处、守住“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这条底线。对此,《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一方面,对已形成的占用担保问题,给上市公司一定时间,督促责任方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对于限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有新占用担保发生的,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要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自查,存在这类问题的,尽快协调大股东整改;相关责任方要抓紧清偿化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和中小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