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昨日表示,证监会已于今年7月启动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登记托管基础设施建设的试点工作(下称“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试点”)。证监会首批确定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个试点地区,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地的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各具特色。
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21日至23日在京召开。姚前是在出席该论坛年会“金融科技与创新”分论坛时作上述表示的。
他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由来已久,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微企业也能够借助资本市场获得更好的融资服务。近年来,证监会着手利用金融科技,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为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姚前透露,根据证监会的工作部署,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试点由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和市场监管二部共同推进。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试点自今年7月正式启动。证监会首批确定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个地区先行先试。
姚前表示,证监会推动开展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试点,主要是想探索三方面问题:一是监管部门如何利用金融科技,更好呼应注册制改革,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二是如何通过金融科技,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如何利用新技术打造全新的数字新基建,如何对新型金融基础设施作出探索,构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要素市场。
据悉,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试点由证监会牵头总体负责,各地金融局积极推动,各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和资源支持。试点在首批5个试点地区间引入了“赛马机制”,鼓励地方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符合各地特色的区块链业务系统,探索差异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姚前表示,试点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的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各具特色,证监会建立了相应的评价体系引导试点工作,促进实现良性竞争。今年7月底,证监会负责建设的中央监管链就已初步建成。9月份,5个试点地区的地方业务链全部实现与中央监管链的技术联通。
他介绍,区域性市场区块链基建试点搭建了区块链双层架构,一层是证监会中央监管链,另一层是各个地方的业务链。其中,监管链由证监会负责建设,主要承担监管职能;地方的业务链则由各区域性股权市场自行建设,承担具体的业务上链工作。监管链以非侵入的跨链接入方式接入地方业务链,实现穿透式监管。接下来,监管部门还将建立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实现跨链的互联互通,提升地方业务链的科技治理水平。
姚前表示,目前,整个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接下来,证监会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并在参考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下一阶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