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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指导意见 明确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020-09-25 21:29:28来源:封面新闻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封面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指导意见》对涉外商事海事、行政、知识产权、跨境破产、金融、执行等涉外审判重点领域,以及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涉外审判人才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国家战略部署到哪里,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到哪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说,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案件量不断增加,国际司法交流更加频繁。《指导意见》为人民法院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明确了目标要求。

据悉,《指导意见》分六个部分十七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对外开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涉及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平等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方位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等方面。

杨万明介绍,在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聚焦“三个领域”,即行政审判领域、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和跨境审判执行领域。在行政审判领域,强调支持政府“放管服”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提供司法保障;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加大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跨境审判执行领域,强调妥善处理三类跨境案件,即跨境破产、跨境金融和跨境执行案件,完善跨境纠纷审判机制、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

杨万明在介绍《指导意见》的创新亮点时提出,《指导意见》回应现实需求,从三个方面推动完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进一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建设,优化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鼓励并尊重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协议选择国际商事法庭管辖;二是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遴选范围,充分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职能作用;三是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适当引入域外知名商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