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正式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升级了限购政策,同时对于房屋交易的税费内容、贷款政策等也有收紧。
从《通知》内容看,此次政策主要包含五个方面,包括加强土地市场管控、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在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方面,此次政策明确,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这是此次政策的核心内容。根据无锡既有的购房政策,本地户籍允许认购两套,外地户籍在有2年社保条件下允许认购一套。此类政策也是为了防范假离婚来骗购的行为。这也是今年限购打补丁的重要体现。通过此类政策,夫妻双方假离婚后,不会增加新的购房资格,无论是对于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来说都是如此。
在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方面,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另外,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首次提出了“购地资金来源穿透式核查”。业内人士认为,此类规定在过去几年提及比较少,此次重提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实际上在2016年930政策后,全国各地有过此类的表述,后续几年类似表述较少。无锡此次提及穿透式检查的内容,符合了中央及江苏省的政策导向,即央行住建部820房企座谈会精神,以及江苏近期刚提及的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导向,其有助于打击无锡近期地价炒作等现象,也是相关房企所需要注意的内容。
同时,对热点学区房的交易加强税务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概念、哄抬二手住房价格行为。停止执行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方面的纾困政策。
以下为新政全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强土地市场管控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0年度普通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比上年度增加不少于50公顷。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热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严格落实开发企业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开展购地资金来源穿透式核查。
二、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试点,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全面提升旧住宅区宜居水平。
三、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全面落实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探索合同备案价、贷款核定价、纳税申报价“三价合一”的核查机制。对热点学区房的交易加强税务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概念、哄抬二手住房价格行为。停止执行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方面的纾困政策。全面实施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推行基本装修和升级装修分类管理,支持多样化成品住房需求。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土地、金融、财税、统计等数据汇集和业务协同机制,稳步推进楼盘表建设,建立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间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分析研判水平。新闻媒体要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实事求是反映房地产市场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报道和恶意炒作,杜绝扰乱市场和误导消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