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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去年深市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增36%

2021-06-05 06:29:23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年,是债券发行人按照新证券法要求披露年报的首个年份。6月4日,深交所披露,2020年深市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同比增长36%,公司债券AAA主体发行规模占比从51%提高到64%。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恶意“逃废债”等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市场信用基础的行为,推动债市健康稳定发展。

债务水平总体平稳

从信披质量看,深交所表示,根据2020年年报审核结果,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信息披露质量较往年有所提升,年报可读性、有用性进一步增强。从基本面看,2020年,深市债券发行人整体深耕主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延续增长态势,债务水平总体平稳。

截至2020年末,深市债券发行人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0%,平均资产负债率61%,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2020年深市债券发行人平均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超8%;平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平均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4%。

深交所表示,2020年年报审核工作突出重点,聚焦于主体偿债能力和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结合整体偿债风险特征分类监管、精准施策,提升监管前瞻性。

一是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偿债能力影响。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性质和影响范围,深交所及时启动风险排查,通过问询进一步了解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影响,并做好风险分类监管。

二是关注债务规模、结构、期限及其变动的合理性。针对债务杠杆高于同行业、债务增长规模较快且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公司,或者资产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水平、偿债能力较弱的公司,要求公司说明全口径有息负债同比变动情况、期限结构、债务增长原因及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等情况。

三是关注“存贷双高”“盈利高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母弱子强”等发行主体偿债风险。对于“存贷双高”发行人,要求说明货币资金真实性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防范涉嫌虚增资金或隐瞒资金受限情况。

四是关注公司治理失范、承诺未履行及涉嫌“逃废债”等行为。对于存在大额资产抵质押、对外投资、股权或资产转让等情形的,关注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

提升监管效能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夯实制度基础,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结构,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扎实推进债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守好定位,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发展。二是严惩违规,维护市场纪律和秩序。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恶意“逃废债”等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市场信用基础的行为,推动债市健康稳定发展。三是防控风险,健全全链条工作机制。把好入口关,增强审核端与监管端协同联动,强化存续期风险监测和排查;持续优化债券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主体归位尽责,积极发挥监管合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四是优化服务,增强市场获得感。在融资审核、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风险处置等多环节持续简化办理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让注册制改革惠及市场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