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民银行主持的新版《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剔除了‘清洁煤炭技术’等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但其它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还没有做相应的调整。目前在这些标准中‘绿色’不完全符合30/60的要求。”
未来30年,碳中和将带来几百万亿人民币的低碳投资需求,将对宏观经济和经济结构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在投资机遇和金融风险两大领域当中。4月18日晚间,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与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共同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主办了第164届上海发展沙龙。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做题为“绿色金融如何支持碳中和”的演讲中,作出以上表述。
中国已宣布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也被称作“30/60”目标。碳中和在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商业机会背后,也带来了应对气候变化所需面临的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
马骏认为,面对机遇和挑战,碳排放和碳足迹应该成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建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要求金融机构对高碳资产的敞口进行计算和披露。在绿金试点地区推广中英披露小组成果。
此外,马骏建议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应该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公司治理应该在组织架构上纳入ESG(ESG是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英文首字母的缩写)因素进行相关调整;战略目标上应该作出相应调整,包括提升绿色信贷的比例、退出煤电投资等;政策方面应要求提供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估等;流程上应该加入对绿色客户和绿色项目进行区别对待等;要实现环境信息披露;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要运用数字技术;要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和混合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