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迈大步 四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海南33条

2021-04-10 06:29:34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政策春风频频吹拂海南大地。6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昨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清晰地彰显金融支持海南开放的强劲力量。

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到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受访人士看来,自贸港将成为外资金融机构的新机遇,更多金融机构有望踏浪过海、落地发展,海南金融市场也将得到全方位激活。

系列政策

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的措施,包括: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意见》还明确,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表示,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离不开金融尤其是跨境金融服务的支持。各项金融支持措施多处提及跨境金融相关的开放和创新,包括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的多项措施,这将有力拉动和活跃海南的跨境贸易和投资。

此外,《意见》提出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这为已有的境外个人新增一条投资渠道。”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邓志超说,将主体限定为在港内就业境外个人,又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防范投机行为的作用。

扩大境外人民币

投资海南金融产品范围

《意见》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同时,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支持海南探索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完善确权登记发证、抵押担保登记、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等配套措施。

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意见》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扩大当地金融业对外开放等举措将有助于引入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和资本,为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各项建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总体来看,我们认为这些措施将全方位激活海南金融市场,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按下加速键。”王云峰表示。

保险资管一直走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前沿。《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围绕环境、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

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规模。

同时,《意见》还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意见》指出,要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落实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金融行业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同时,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在海南建立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

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

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

《意见》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海南已有的FT账户可以支持本外币一体化,海南自贸港很有可能在此项进行突破,同时也有可能结合前者离岸银行,通过试点离岸银行账户增加人民币经营币种,探索本外币一体化。”邓志超说。

《意见》表示,提升跨境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支持境内移动支付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逐步扩大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境外参与机构进行跨境移动支付的地区范围。

同时,支持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推进开展小微企业卡、乡村振兴卡等业务,聚焦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产业的支付结算、融资增信、企业增值服务体系等环节,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产业互联网化、移动化支付结算需求。

具体而言,要深入推进海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展农村地区信用信息覆盖广度,强化信用信息服务,有效对接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和海南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有市场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海南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