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2020金融街论坛上就主题《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设与管理实践》发表讲话。
在对全球大环境与外汇局工作进行总结后,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将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在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的大环境下,潘功胜称,此次疫情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普遍采取降低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要求等政策举措,及时释放宏观审慎政策缓冲,发挥了良好作用。
据国际金融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8月,包括G20成员在内的33个国家和地区,针对银行部门共实施了500多项审慎政策措施以应对疫情冲击,其中具有宏观审慎特征的政策措施占比达到60%左右。
潘功胜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G20框架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致力于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其中,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大宏观审慎政策实施力度,从而增强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提高应对冲击的逆周期调节能力。
潘功胜总结了重点工作成果,其中包括建立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开展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
与此同时,潘功胜表示,外汇局还在探索开展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动态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系数。
但潘功胜指出,相比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总体上起步不久,各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都还在不断健全完善。而今后外汇局工作的重点方向将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具体看,工作重点将在风险评估、金融监管与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方面。
在风险评估方面,潘功胜认为,要继续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步实施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并将其制度化。
在金融机构监管方面,潘功胜表示需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并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配套细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此外,潘功胜还指出要持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并制定工具启用、校准和退出机制;同时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