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CII呼吁在商品及服务税(GST)的反牟利规则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避免裁量权偏见。
CII在一份声明中说,需要切实执行法规,不要模棱两可,尤其要在实施的最初几天,直到系统稳定为止。
商品和服务税(GST)中加入了反暴利条款,以确保企业将减税的好处转嫁给消费者。
关“规则说,应通过相应降低价格的方式将进项税抵免的利益转移给接受者。但是,由于这个定义尚不明确,可能会出现酌处性偏见。”
相关新闻34万名投资者怀疑未报告收益,IT部门支持LTCG税:报告21人在自动车爆炸中丧生;飞机跌入印度航空的投资失败:政府会采取VRS方式来驯服不合作的工会吗?它补充说,商品及服务税法中的反牟利条款应明确规定有关评估估价和税收影响的规则和规定。
CII表示,该条款尤其可能给小企业带来困难,在反营利条款的最初实施期间可能会增加实际和程序上的挑战。
“税务部门需要对自然的业务成果保持敏感,并避免不当的骚扰。此外,该条款为新条款的准备和采用提供了相对较少的时间。”
商品及服务税从7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于11月组成了国家反牟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