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昨日出席“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春季会议”,会上他阐述了证监会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等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其中特别提到,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重代价。
市值管理不是市场操纵的“遮羞布”,事实上证监会对此一直不遗余力。就在日前,证监会公告了一起以“稳定股价”为名的市场操纵案件。
根据证监会披露在该案件中,时任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陈建铭、时任中昌数据总经理谢晶及胡侃,三人使用了“蔡某波”等101个证券账户交易“中昌数据”。
经证监会查明,陈建铭、谢晶、胡侃控制使用“蔡某波”等101个证券账户交易“中昌数据”。在226个交易日中合计买入1.8亿股,买入金额28.6亿元,卖出1.8亿股,卖出金额28.8亿元。在上述时间内,账户组通过拉抬、对倒等手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共计获利11,472,258.06元。
有意思的是,在当事人的申辩中坚称,自己是“稳定股价”而非“操纵牟利”。
在证监会的披露案件细节中提到,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铭因为资金紧张和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中昌数据”的质押风险,安排谢晶和胡某寻找、提供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并交易“中昌数据”,以维护“中昌数据”股价稳定。期间陈建铭控制的企业提供保证金、利息,胡某与谢晶对接追加保证金等事宜。
对此,证监会认为,当事人所称其并非主动等辩解,不影响其实质性地参与了违法行为之事实的成立。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陈建铭、谢晶、胡侃没收违法所得11,472,258.06元,并处以22,944,516.12元罚款;对陈建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谢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更可怕的是,在媒体报道中以“稳定股价”为名的伪市值管理并不罕见,今天我们以更直观的图片形式将这条隐秘产业链展示给大家,A股的沉疴不容忽视。
精彩观点:
证监会: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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