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福耀玻璃在港交所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已同意担任本公司代理,以尽最大努力促使承配人根据配售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按配售价认购不超过101,126,000股新H股。
配售股份数目分别相当于紧随根据配售协议完成配售后经发行配售股份后的已发行H股总数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6.67%及3.87%。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42.90港元较H股于2021年4月30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45.15港元折让约4.98%;及H股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46.90港元折让约8.53%。
假设配售股份全数配售,配售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43.12亿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及优化集团资本结构、偿还有息债务、研发项目投入、扩大光伏玻璃市场及一般企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