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国务院批准,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2021年起,我国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根据关税调整方案,为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履行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降税承诺,继续降低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我们是根据国家的产业发展,包括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进步,根据我们自己的需要,逐步地按节奏降低相关产品的关税,扩大进口应该说是我们坚持开放型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关税调整将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据了解,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不仅将有助于构建开放型的世界经济,而且将扩大对各国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进口,更是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此次关税调整,将带来以下利好:
●将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满足国内需求,又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
●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打造我国新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
●有利于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推动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