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末,全国多地出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加码的态势。12月10日夜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全国多地发布了房地产调控升级政策,主要措施包括提高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调整购房摇号政策等。后续不排除还有城市会在前期基础上继续加码调控的可能。全国多地楼市政策收紧的趋势已经出现。
宁波出台补充措施
宁波此次出台的《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对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补充通知》要求按照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对于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对于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宁波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主要是因为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层次和精准度有待提升。现行政策中,享受最低档首付比例的包括首次自住购房和改善型购房两类,且改善型购房占比较高,为体现对真正首套自住购房的支持,宜将两类群体区分开来。同时,对贷款未结清的改善需求,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加大调控力度。另外,目前宁波的首付比例在同级城市中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有向上调整的必要和空间。
多地楼市调控加码
近期调整二套房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的不只宁波一地。12月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在西安市已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此外,西安还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将贷款资金全额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存在配合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在西安市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西安之外,近期已有湖南株洲、云南昆明、山西太原、四川成都等城市发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河北唐山则下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此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银保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进行监管。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年底年初通常是房地产政策出台的时间窗口期,由于近期部分地区楼市有升温迹象,因此调控加码升级的城市在增多。目前地方政府调控主要还是采用限购、限贷升级的举措,调控手段和力度没有超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