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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省区市明确第三批药品集采落地执行日期

2020-11-21 06:30:00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11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采取多项改革措施,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包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实行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有效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三批次的药品带量采购涉及112个品种,平均降价54%,全国总体节约(减少)费用539亿元,“通过冠脉支架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降幅达到93%,原来1.3万元的支架降到了700元左右。”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11月份以来,各地已在陆续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从目前情况看,河南、海南、山东、黑龙江等28个省区市明确了落地执行日期。业内人士认为,带量采购逐步推进,建议中长期关注“自主定价”领域及创新型企业。

中选结果陆续执行

8月20日,第三批全国集采在上海正式开标。本次采购共有189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125家,拟中选产品191个。

河南省医保局11月19日发布消息,国家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于11月20日起在河南省全面落地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黑龙江发布”日前发布消息,11月19日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将在黑龙江省执行,患者可在省内公立医院按中选价格购买到相关药品。本次集中采购中选的55种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抗菌素等常用治疗性药物,并涵盖抗癌药等重大疾病用药,按照黑龙江省平均挂网价计算,平均降价幅度达62.2%。

山东省医保局日前发布通知称,11月16日零时起,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在山东省全面落地实施。

对于未中选药品,多个地方也实施了价格联动。如河南省对第三批国家集采通用名未中选药品开展了梯度降价工作,未中选药品价格将平均下降30%以上;山东省鼓励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申报资格的未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将挂网价调整至中选价(含)以下,医疗机构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后可自主选择采购,医疗机构要准确、全面理解政策,不得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简单停用未中选药品。

除药品集采外,11月5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招标采购报价工作结束,10个产品拟中选,涉及9家企业,包含中外企业,中选产品中位价700元左右。去年江苏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进行省级冠脉支架招采工作,招采后支架价格被压缩在2850元至8666元之间。各地高值耗材集采试点方案有望常态化。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耗材统一编码将在2021年全国推进,统一后耗材集采更容易推进,预计明后年将完成人工晶体、关节、球囊等主要类别的国家集采。

关注“自主定价”领域

及创新型企业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带量采购逐步推进,中长期建议关注“自主定价”领域及创新型企业。一是控费背景下的自主定价权。随着药品及耗材领域集采的推进,“自主定价权”成为优质公司的稀缺属性。创新和消费升级领域对医保依赖度低,具备较高自主定价权。创新领域,建议关注新药研发、CRO、CDMO以及核医学。

消费升级领域,建议关注口腔、眼科、医美、辅助生殖领域。二是药品与高值耗材领域已迈入创新时代,拥有创新产品、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器械企业会得到投资者的充分重视。在标的选择上,应优先选择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体系健全,实力雄厚的平台型企业;或是创新能力业内领先、架构简单、运营效率高的技术开发型公司。

信达证券认为,支架国家集采影响深远。不同耗材产品类别差异较大,集采规则设计或有较大差别。从推行节奏看,稳步推进仍是主基调。中长期维度看,耗材仍处于需求持续向好,国产份额快速提升的大趋势。

中航证券认为,随着药品和器械集采的不断推进,创新能力强、产品管线丰富、竞争格局较好的企业有望持续受益。长期看,建议继续围绕创新药产业链、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医疗消费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