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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提高沪市公司质量 三年计划在行动

2020-11-04 09:30:13来源:证券日报

上市公司质量是支撑资本市场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决定着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在生态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保护作用。

近期,上交所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纲领性文件,制定了《推动提高沪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以治理与信披并重、监管与服务并举、制度与监管并行、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原则,从公司治理、信披质量、制度建设、优化监管、做深服务等五大方面,明确了39项具体工作安排,其中重点推进工作16项,常态实施工作23项。

治理与信披并重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内容。这一方面是考虑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主体责任在公司自身,另一方面也表明,各方对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更为统一。目前上市公司治理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独立性相对缺失,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短板仍然存在。

因此,上交所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同样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关键。

具体而言,首先是“关键少数”方面,将重点突出治理的“底线”。通过修订指引、加强培训、交流引导等,规范“关键少数”行为,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切实增强其诚信和责任意识,并相应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其次是激励约束方面,将重点突出治理的“最佳实践”。“激励相容”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途径,良好的激励约束能够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因此,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推动修订完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为灵活的安排,支持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

最后是股东大会方面,将重点补治理的“短板”。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改善中小股东“不关心、不参与、无异议”的态度。三年计划将进一步为中小股东提供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多渠道开展培训,提升投资者的股东意识,提升其股东大会参与度,强化上市公司的“公众公司”意识。

这些做法与证监会在国务院的政策吹风上提及的“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诚信履责、底线要求、最佳实践、透明度,是一脉相承的,旨在增强公司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内在驱动力。

同时,为全力推动提高沪市公司质量,上交所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制定相应的优化规则,这是贯彻国务院《意见》中重点强调信披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主要举措。

考虑到《股票上市规则》是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的核心,上交所将以“层次分明、结构清晰、内容精简”为目标,推进规则的立改废并。具体来看,将按照并购重组、纪律处分、分类监管、公司治理等专项业务整合规则体系,优化规则内容。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上交所将修订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行业信披指引,推动修订定期报告规则。同时在规则修订中,将注意平衡好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需求,降低信披成本,减少冗余信息,完善公司与投资者的多渠道沟通交流机制,以更加突出体现公司价值和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的有用信息。

制度与监管并行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这九字方针意味着,制度建设是“不干预”的基础。据记者了解,在制度建设方面,上交所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颇多,立足于市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职责定位,从“入口端”“出口端”和持续监管端整体布局,实现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生命周期的制度全覆盖。

在“入口端”,将继续深入做好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改革工作,完善市场入口建设,把好审核质量关,提高投融资便利性,使得科创板能够集中一大批技术过硬的科技创新企业,让资本市场真正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快速发展、人才集聚提供支撑。同时,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和证监会部署,推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吸引更多优质企业上市。

在“出口端”,重点是推进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在制度上,完善标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同时,也要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化退市渠道,支持公司化解风险,优化风险警示板功能,逐步推进市场出清和估值回归,推动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在持续监管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不仅在“制定”上做文章,更是在“执行”上下功夫。持续监管重点是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便利、融资成本等方面提供支持,制度既要“建好”,也要“用好”。

比如在融资便利方面,上交所致力于为市场营造出良好的运行环境,鼓励公司用好用足资本市场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优做强。其中包括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并购重组、再融资制度完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资产注入、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等方式盘活存量、提质增效等。

可以看出,在市场约束机制的“无形的手”尚未健全,市场基础制度尚未成熟定型的情况下,监管这只“有形的手”仍需要保持一定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基于更加适宜的方式方法,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记者注意到,国务院《意见》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当前市场的痛点、难点问题,明确要下大力气解决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防范化解质押风险,更加注重抓落实、抓执行。《意见》也同时提出,要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

对此,上交所将在前期主要针对风险公司分类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对全体沪市公司的分类监管,真正做到“管少管精管好”,避免监管动作过紧、过严和过刚,既要立足一线监管的主责主业,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也会基于市场化的制度建设,践行“不干预”理念,支持、服务好沪市公司发展。

而针对沪市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也表态称,继续把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事中监管的关注重点,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工作方法,坚决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督促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解决,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将严肃查处。

监管与服务并举

切实增进公司获得感

就沪市公司整体而言,规范经营的企业占绝大多数,通过主动服务满足其实际需要,增强其资本市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上交所上半年已提出“精准监管+柔性服务”的工作理念,其中柔性服务就是对于一些企业的无心之失,或者因内外部环境影响真正出现的经营困难,或者实际需求,要体现一定的监管弹性和监管温度。通过深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形式、锻造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上。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上交所近期将重点推进培育支持拟上市资源、重点地区服务、国企服务和民企服务等多项服务工作。

具体而言,拟上市公司方面,上交所将会同各方,积极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主板上市。

重点地区市场服务方面,将依托当地政府,构建联动协作机制,为相关公司量身定做服务方案,“一司一策”推动风险化解和质量提高。

市场活则经济活,为保障国企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重大进展,上交所在国企服务方面,也将继续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力争把上交所打造成落实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方案的主战场。通过推动央企国企资产整合、重组、整体上市、分拆上市等,助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提供更多市场工具便利。

民营经济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基础,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力量。针对在国内外压力下民营企业面临的发展阻力,上交所下一步针对民营企业的重点工作,将集中于纾解上市公司困难,推动股东多途径化解自身信用风险,引导公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宽严相济处理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等方面。通过搭建上市公司与市场对接的纾困平台,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参与风险化解,让民营经济的创造活力,借助资本市场充分迸发出来。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易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意见》部署和证监会相关要求,服务好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其使命和职责所在。此次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是在国务院《意见》的指导下,为交易所接下来的工作绘制了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未来三年,上交所将在证监会领导下,汇聚各方合力,抓落实、强执行,抓住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试点这个“牛鼻子”工程,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在沪市形成一大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助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