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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银行面临过时的财产规则:行业机构

2020-04-07 12:22:59来源:

贝尔纳多·维斯凯诺(Bernardo Vizcaino)

(路透社)-一家全球行业机构周日表示,监管伊斯兰银行业务的监管机构必须修改房地产风险敞口的指导,以与《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爆发金融危机后的资本规定保持一致。

总部位于巴林的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总理事会(CIBAFI)表示,伊斯兰金融辖区对房地产的处理仍然反映了《巴塞尔协议II》或改革前的《巴塞尔协议III》规则。

但是,巴塞尔协议III的修订版于2017年12月完成,引入了包括集中度限制和独立资产评估在内的其他要求。

CIBAFI表示,这些要求对伊斯兰银行至关重要,因为许多伊斯兰银行在其投资和融资活动中都具有很高的房地产敞口,再加上资产类别的流动性和周期性不足。

“结果,房地产行业的任何低迷可能对伊斯兰银行造成特别严重的打击。”

据估计,伊斯兰商业银行在全球拥有超过1.3万亿美元的资产,这一行业在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和马来西亚等国家被认为具有系统重要性。

CIBAFI行业调查显示,大约一半的大型伊斯兰银行和三分之二的小型伊斯兰银行对房地产和抵押贷款的风险很高。

CIBAFI数据显示,巴林,约旦和科威特的伊斯兰银行在其业务活动中记录的房地产风险约为25%。

CIBAFI表示,国家监管机构必须纳入《巴塞尔协议III》修订版,而总部设在马来西亚的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IFSB)也应修订自己的伊斯兰银行资本充足标准。

CIBAFI称,该标准被称为IFSB-15,最初提出了房地产集中度限制,但最终版本并未采用。

这将使房地产投资的总敞口上限为监管资本的60%,单一房地产投资的上限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