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正在等待进入印度市场的亚洲,加拿大和欧洲的跨国保险公司尚未这样做。这主要是因为印度的管理控制在所有国内保险公司中仍然是强制性的。
尽管有兴趣的外国合作伙伴多次提出要求,但消息人士称,政府将在这方面不做任何改变。
2015年3月通过了2015年的《保险法》(修正案),并将保险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FDI)限额提高到49%。但是有一个警告,这些公司将被要求具有“印度管理控制权”。
关“当我们投入足够的资金并获得一家保险公司49%的股份时,我们也希望在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决策权。没有这一点,这项投资就没有商业意义。”正在谈判在印度组建合资企业的一家亚洲保险专业公司的高级主管说。
相关新闻巴西表示愿意从印度中心进口小麦,大米计划建立国家商业登记册:在NSE上市的公司报告的CSR支出增加了18%,达到11,961千万卢比:报告消息人士告诉Moneycontrol,最近至少有三家保险公司与该中心接洽,要求澄清印度的管理控制规则。但是,他们被告知不会进行任何调整。
在修订《保险法》后的几个月内,有报道称印度保险市场将在接下来的六到八个月内获得至少2500-300亿卢比的外国直接投资。
监管官员说,来自亚洲和欧洲的多家公司对进入印度保险市场感兴趣。据说有大型企业,其中包括东南亚的两家,加拿大的一家和欧洲的两家,在2015年排在前列。因此,三年来,他们都没有涉足印度市场。
同样,在现有的保险公司中,也有许多外国股东在做出大多数与政策和业务相关的决定。一位消息人士称,当局已经对此事已无动于衷,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进一步检查此事。
根据法律,“控制”一词包括任命多数董事或控制公司的管理或政策决定的权利。其中包括印度股东就董事会任命和业务战略达成的强制性共识。
该法律还规定,对保险公司重要政策的控制权应由其董事会行使。法定人数是指并包括公司大多数印度董事的存在,而不论是否存在外国投资者的代名人。
尽管最初对于是否可以任命外籍人士担任首席执行官有些困惑,但需要澄清的是,此类任命需要印度多数股东的批准。
此举也使现有的外国股东感到震惊。尽管假定政府会考虑在“控制”方面做出改变,但事实并非如此。
孟买的纳里曼角(Nariman Point)拥有数家大型金融机构,也被选为在印度设立代表处的地点。但是,目前,外国保险公司决定不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除非放宽法律。
根据《 2016年保险法(修正案)法》,印度所有保险公司都需要印度发起人持有它们51%的股份,而外国合伙人最多可以持有4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