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发布公告,于2021年6月2日,金杰新能源及包头金源(承租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北银租赁(出租人)订立该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北银租赁将向金杰新能源及包头金源购买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2.80亿元(租赁资产I为人民币1.50亿元及租赁资产II为人民币1.30亿元)。租赁资产其后分别出租予金杰新能源及包头金源,租期为8年。
该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将于租赁期内归属于北银租赁。于租赁期末及待金杰新能源及包头金源支付该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所有应付金额;及租赁资产象征式代价人民币100元后,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将分别归属于金杰新能源及包头金源。
租赁资产I指由金杰新能源持有有关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个19.5兆瓦的风力发电站的若干风力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租赁资产II指由包头金源持有有关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个30兆瓦的风力发电站的若干风力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