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有序开展的关键当口,却有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需求,借机进行短信诈骗活动。这种行为不仅逾越了法律红线,更挑战道德底线,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新冠疫苗凝聚着科研人员的心血,被公众寄予厚望,是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场硬仗的一个关键所在。但令人愤怒的是,一些不法人员却借机仿冒“预约新冠疫苗接种”等名义,发送含有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实施诈骗。对这种新型诈骗方式大家应该提高警惕,相关部门必须也一定会对其露头就打、毫不手软。
诈骗是一直受到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而借疫情防控进行诈骗更属于在依法治国框架内进行司法严打的对象。早在去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事实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等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政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更将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新出现的“疫苗短信诈骗”极具迷惑性,不仅骗老百姓的钱,更伤老百姓的心,还扰乱了疫苗接种的正常秩序。对类似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给予迎头痛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