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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额度15亿元 生物质发电行业补贴政策亮相!

2020-09-16 18:29:08来源:上海证券报

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政策尘埃落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2020年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中央年度补贴额度为15亿元。

三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补贴资金申报”、“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两项主要任务,一方面坚持“稳”,今年补贴资金安排仍沿用现有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坚持“进”,坚定改革方向,持续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政策,明确市场预期,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提质增效。

并网时间早者优先

按照“以收定支” 原则,申报补贴须符合4个条件。比如,项目须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同时为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前部分机组并网,在2020年1月20日后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也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方案》规定,申报项目按其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根据补贴额度测算规则对入选项目所需补贴额度进行测算并累加,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今年15亿元额度为止。未能纳入2020年中央补贴规模的2020年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

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张大勇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为保持产业政策的连续稳定性,避免新政对今年1月20日(“财建〔2020〕4号文”和“财建〔2020〕5号文”发布之日)之后已投运和在建项目的冲击,三部委以2021年1月1日为新老政策的分界点,同时也为已核准但未开工项目留出了一定的决策思考期。

据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测算,今年上半年投运的15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农林生物质发电57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86万千瓦、沼气发电8万千瓦)在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将可能率先获得电价补贴。

“十四五”末新建项目

电价补贴或全部由地方承担

《方案》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

为加大对生物质发电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在现有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差异化地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具体分担办法将在2021年建设方案中明确。

张大勇认为,“十四五”期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和实施方案中各项举措逐步落地,对于处置城乡有机废弃物压力较大省份,将会率先出台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特别是随着垃圾分类实施区域的逐步扩大,垃圾分类政策不断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这将为地方政府承接有机固废处置主体责任奠定一定的财力基础。预计到“十四五” 末期,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将全部由地方承担。

在他看来,由于当前正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行业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地方政府对生物质发电行业观望氛围浓厚。预计今后两年,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从长远看,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倒逼行业创新发展。通过市场竞争,能够配置优质项目资源,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