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新闻》周四表示,G20国家正在根据公司在一个国家(而不是总部所在地)开展的业务,为Google等数字巨头制定一项新的税收政策。
日经新闻社报道,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下个月在大阪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主要会议之前,将在日本城市福冈(Fukuoka)会晤时,将签署基本政策。
该报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话说,这项针对谷歌,苹果,Facebook和亚马逊等公司的政策将“把收入分配给为世界数字企业巨头提供大量用户基础的国家。”
关两国将寻求在2020年达成最终协议,但该政策如何运作还有待最终确定。
相关新闻冠状病毒爆发:世卫组织建议采取预防措施Just Eat认为2019年收入符合预期,英国麦当劳合作伙伴飞利浦正在寻找家用电器业务的买家一种可能性是根据给定公司在每个国家/地区拥有的用户数量,将征收的税收收入分配给各个国家/地区。
这可能意味着,已经将其利润和税款集中在爱尔兰以利用低利率的Facebook,将会看到其税款重新分配到更多用户居住的地区。
但是有关税收如何收集和分配以及哪些公司将受到影响的细节仍有待最终确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有望帮助废除该规则。
如何对顶级数字公司征税的问题越来越多,一些欧洲国家独自一人征税,这激怒了美国。
总部位于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试图达成一项新的全球协议,以防止这些公司简单地在低税率地区宣布其收入,从而剥夺其他国家数十亿美元的收入。
4月,法国议员通过了一项法案的初读,该法案对任何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8.4亿美元)的技术公司征收数字广告税,个人数据销售税和其他收入。
试图在欧盟范围内通过一项法律的提议遭到了爱尔兰等低税国家的破坏,这些国家已经吸引了大型科技公司。奥地利也提出了类似的国内立法。